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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的通知
发布人: | 发布日期:2021年12月01日 10:08 | 点击数:

各教师党支部、教研室:

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推动全校师生学习宣传宪法,弘扬宪法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,按照安徽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的通知》以及学校通知,现就我院开展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11月29日(周一)——12月5日(周日)

二、活动主题

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

三、具体安排

1.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。各教师党支部、教研室要集中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,重点学习宣传: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;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;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、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;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宪法、民法典、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。积极参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(修订草案)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征求活动。

2.充分发挥思政课程主阵地作用。充分发挥思政课程,尤其是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》、《思想道德与法治》、《军事理论》、《习近平法治思想》、《形势与政策》课程的主阵地作用,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、走深走实;阐释好“中国之治”的制度基础,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、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,阐释好宪法精神;加强国旗法、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,强化国家认同;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,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信等基本原则,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、保护财产权利、便利交易流转、维护人格尊严、促进家庭和谐、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,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;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、反分裂国家法、国防法、反恐怖主义法、生物安全法、网络安全法等,推动广大学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;以党章、准则、条例等为重点,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,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。突出学习宣传党章,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,尊崇党章、遵守党章、贯彻党章、维护党章。

3.继续开展第八届国家宪法日“宪法晨读”活动。12月3日,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,在各省设立分会场,组织开展全国大中小学生“宪法晨读”活动。我院全体教职工需准时观看直播。(网址http://qspfw.moe.gov.cn/)

四、工作要求

1.提高政治站位。要从讲政治的高度,深刻认识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的重要意义,提高政治站位,讲好中国宪法故事,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,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,确保活动有声势、有效果。

2.抓好贯彻落实。要加强组织领导,做好活动安排部署,确保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现活动亮点和特色,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。

3.加强宣传报道。要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及特色亮点,以文字加图片或者影音的方式进行宣传报道,营造学习宪法的浓厚氛围。

 

附件:教育部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(修订草案)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