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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七一”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
发布人:思政部   | 发布日期:2017年06月23日 00:00 | 点击数:

各位党员:

一年来,我院广大党员按照校党委的决策部署,改革创新、开拓进取,在各项工作中积极发挥战斗堡垒及先锋模范作用。为树立典型、激励先进,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 “讲、重、作”专题教育,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,经研究决定,在今年“七一”之际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活动。为做好本次表彰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和重点

我院在岗在职的中共正式党员。表彰的重点是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和“讲、重、作”专题教育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。

二、评选推荐的基本条件

1.学习好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认真学习党章党规,模范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加强业务知识学习,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,在学习上能发挥表率作用。

2.思想好。积极参加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和“讲、重、作”专题教育,积极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践行“立德树人”,政治立场坚定,理想信念牢固,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,自觉弘扬正气,在关键时刻、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。

3.工作好。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、成绩优异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;能自觉强化服务意识,能够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
4.纪律好。坚持以优秀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自觉遵守党的纪律,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。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。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。

5.作风好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,树立良好作风。始终牢记党的宗旨,践行党的群众路线,积极为群众办实事、做好事,自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,作服务群众的表率,全心全意为师生群众服务。

三、评选表彰名额及方法

本次拟评选优秀党员3名,授予“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及小礼品,并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。

四、时间安排与材料要求

请有意申报的党员于2017年6月25日(周日)前,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张玉霞老师处(或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23219817@qq.com),逾期不报,视为放弃。

附件: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

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.doc

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

2017年6月22日